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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国家秘密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对我国国家秘密作了如下表述:“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,依照法定程序确定,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。”这个表述说明,国家秘密具备三个基本特征。 第一个特征:“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”。这是构成国家秘密的关键性要素,是国家秘密的本质特征,也是区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主要标准。究竟哪些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呢?《保密法》、《保密法实施办法》规定了8个方面的内容。1、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;2、影响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;3、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、经济利益;4、影响国家领导人、外国要员的安全;5、妨害国家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;6、使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;7、削弱国家的经济、科技实力;8、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保障。 凡属泄露后会造成上述后果之一的,都属于“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”的事项。 第二个特征:“依照法定程序确定”。就是国家秘密谁说了算。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,必须在履行确定相应密级的程序后,才能成为法律认可的国家秘密。其法定程序,在《保密法》和《保密法实施办法》有具体的规定,稍后我们还将涉及。依照法定程序确定,保证定密的严肃性,避免随意确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所造成的混乱现象。 第三个特征:“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”。这是国家秘密的时空特征。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,一旦经过法定程序确定为国家秘密就必须限定在“一定时间内”,只能是“一定范围人员”才能知悉,不得为“一定范围”以外的人员知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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